在惠州市惠阳辖区范围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农民、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企业等,复耕复种作物为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大豆等粮食作物,到全区供销系统农资经营门市购买化肥时可享受购肥优惠补贴,每亩最高补贴不超过20元。
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是粮食工作的头等大事。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从省到市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按照年6月下发的撂荒耕地图斑,惠阳区疑似撂荒耕地面积约亩(含已征用),将在年内全面完成。
围绕助力全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和促进春耕农资稳价保供,惠阳区供销社决定实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购肥优惠补贴,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农民、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企业等,到区供销系统农资经营门市购买化肥时,才能享受购买优惠补贴。
这两项条件是:在惠阳辖区范围内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撂荒耕地须是在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的撂荒耕地图斑内,经镇街核实后确定为撂荒的耕地),复耕复种的作物必须是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大豆等。
按照化肥减量增效目标要求,结合当前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因素,惠阳区供销社对符合条件购肥者的优惠补贴,按各农资经营门市肥料售价的10%给予减免,每亩最高补贴不超过20元,复耕复种面积和优惠补贴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即每亩用肥量不得高于元,超过元的按元/亩计算。
购肥补助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种粮对象手上?惠阳区供销社将采取补贴采取“购肥直减”的方式予,即符合条件的种粮对象在区供销系统农资经营门市购买肥料时,每亩购肥元(含)以下的,只需支付肥料售价的90%;每亩超过元(不含)的,超过部分不予补贴,需按实支付。
特别提醒的是,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购肥优惠补贴持续到年6月30日,以促进早种稻等粮食作物种植生产,6月30日之后,将视情况再决定是否延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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