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年10月1日起,
惠州各县(区)新建商品房
均实现“交房即发证”。
在约定交房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当日,
向购房人交付《不动产权证书》,
实现“交房即发证”,
有力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1日,广东提出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交房即发证”,目前“交房即发证”已在全省14个地市试点,涉及纳税人2.14万户。6月2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自10月1日起,各县区新建商品房全部实现“交房即发证”,有力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于加快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那么小伙伴们就要问了
何为交房(地)即发证?
此举对购房群众、房产企业
将带来哪些影响呢?
温馨解答
何为交房即发证?
“交房即发证”
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交地即发证”
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不单只是购房群众权益的保障,同时也将成为城市房地产行业开发的‘基础门槛’,切实有效的助力惠州房地产业的高效提质发展。”市房地产行业相关专家对此指出。
现象:
试点8个月12楼盘户实现“交房即发证”
近年来,随着惠州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产纠纷频频出现。梳理该类型的纠纷案件可以发现,延期交楼、不动产权证办理超期限等问题成为重要原因之一。仅以刚刚过去的5月为例,惠城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的67宗涉房产投诉帖中,就有9宗涉及产权办理问题。
“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就像是人的身份证,购房者办理落户、子女上学,以及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等权益业务都需要。”惠城区不动产权登记所所长陈凯雯介绍,购房者购买房屋、收楼入住只是一种协议的权益,只有办理了登记确权,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才是真正得到了法定认可。
这种感觉在下角华轩居居住的老孙身上体会得最为深刻。“年在华轩居买的房,经历了开发商破产、企业重组等过程,尽管不像天玺湾等烂尾楼的业主‘望楼兴叹’,但住着一直都没有安全感的。”老孙说,企业那么多债务,谁也不知道房子有没有被“一房多卖”,会不会给企业抵押面临被查封,直到去年5月在惠城问题楼盘处置小组的推动下拿到产权证,自己悬着的心才真正落了地。
如何有效保障购房者权益,避免开发企业出现违法行为?年9月28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市住建和市税务等多部门在惠城区碧桂园珑尚花园正式联合启动“票证房齐到手三同步民无忧”试点服务,近名业主交楼现场即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房证”齐到手,保障购房业主权益。
随着“交房即发证”试点服务实施,各项流程也在逐步理顺。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当前,惠州市7个县区已有12个(惠城珑尚花园;仲恺隆生仲恺花园、奥园天翔誉峰、华邦星光里花园;博罗东江新城十期、帝庭公馆、源惠盛世豪庭、江山美苑四期;惠阳天安珑城;大亚湾壹品名仕大厦;龙门汇宝西林美岸;惠东泰园壹号花园)成功实现“交房即发证”业务办理,共计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数量已达户。
聚焦:
“交房即发证”对企业要求提高
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登记科统计数据:截至年5月31日,全市共计12个住宅小区户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