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四个办助推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工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惠阳区民政局“四个办”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工作在惠阳区进一步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本民政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线下“一门办”,精准服务更惠民。全面完善线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依托政务大厅和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在全区9个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强困难群众排查,整合“双百”社工、民政专员、社救专员等现有服务力量,建立困难群众长效监测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发现”转变,及时发现困难对象并纳入兜底保障。

二是线上“掌上办”,优化服务更便捷。以“放管服”工作为契机,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粤省事”等移动端延伸,通过人脸识别身份确认,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授权,生成统一的电子签章授权书,申请信息自动流转至户籍所属镇街(街道),网上发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粤省事”开通以来,惠阳区线上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共7件,办结率%。

三是救助“提标办”,保障力度更有力。根据《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惠民发〔〕28号)要求,惠阳区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元提高到元,增幅3.5%;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至元,增幅6.6%。目前,全区保障城乡低保人,特困人员人,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万元,发放特困供养对象救助资金.万元。提高急难型社会救助标准,将委托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金额由元提高至元,放宽救助户籍限制,将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年4月底,共临时救助5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9.万元,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兜底有力、响应及时、覆盖全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部门“合力办”,救助效能更突出。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采用“信息化核对+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双重核查机制,依托广东省民政厅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系统接入银行、工商、教育、人社等部门数据信息,在线核对救助申请人财产、收入、社保等相关信息。线下入户评估救助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充分考虑因病、因残、因学、因老、义务兵役等特殊家庭结构的实际困难,通过扣减必要的刚性支出,合理计算特殊群体的家庭状况,实现精准救助。加强社会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衔接,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救助资源,建立完善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机制,形成救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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