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举报德州市齐河县一家名为"大华齐郡"的商品房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手续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以认筹、排号等一系列活动扰乱房地产秩序。根据线索本单位一行驱车数百里前往事发地核查实情况!
项目位于齐河县迎宾路与齐河大道交叉口东行路北,根据售楼处售楼人员介绍道:“现1号楼预计五月左右开盘,现在有交两万元的认筹、排号活动,现在已经对外认筹了30多家。”
经过缜密核查走访,可以确定群众举报情况属实!有走访录音和销售顾问的录音视频等。随即本单位工作人员联系走访了综合行政执法局、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得出的结果是:未调查未追责未处理!互相推诿扯皮,针对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明显的包屁袒护懒政不作为。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保护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在老百姓都知晓得这家企业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下为何相关职能部门还是对此毫不知情?是否有日常检查?是否存在相互包庇?
来源:燕赵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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