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来自广东惠州的陈先生报告了在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反应了一个自己的烦恼: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存款,他需要办理公证,但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来回奔跑了7到8次,历时7个多月,但仍未能获得父亲的存款。
“循环证明”无穷无尽
陈先生的父亲于今年2月28日去世。临终前,他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存了7万元的存款。3月2日,陈先生将存款证明带到银行取款时,由于无法通过银行的面部识别系统,且取款失败。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这种情况属于存款的继承,他应向其居住地,惯常居住地或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权证明书。为此,陈先生开始了漫长的公证继承证明“我父亲就是我父亲”的周期:
当陈先生第一次向惠阳区公证处申请公证时,虽然陈先生向公证处提供了户口簿,而陈先生和父亲在同一户口簿中,完全可以证明其父子关系,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仍要求陈先生所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亲属证明。因此,陈先生去了派出所登记的派出所申请亲属证明,但派出所告诉陈先生,亲属证明是“18种不再由派出所和公安机关签发的证明之一”。是由公安部决定,将不予处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解释了派出所没有申请关系证明的情况后,公证处说派出所也可以复印户口簿底册。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但由于个人隐私,派出所不允许复印户口簿底册。
陈先生第三次来到公证处,公证处说,也可以提供由居委会开出的亲属证明。陈先生去了居委会颁发亲属证明,居委会说,根据民政部的规定,不予陈先生开出亲属证明。
陈先生第四次来到公证处解释情况,但公证处说,没有证据就不能公证,此事陷入僵局。
在接下来的半年中,陈先生为此事多次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之间奔波,但问题长期未能解决。陈先生仍未获得公证,因此无法提取银行存款。
检查组对整改《回收证书》进行监督
国务院第七次重大检查的第十一检查组收到了陈先生报告的问题,前往广东惠州进行了现场检查。他们访问了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和其他部门,发现问题确实存在。所在地的惠州市惠阳区政府报告了此问题,惠阳区政府立即召集协调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经过协调,陈先生父亲的原始单位同意签发亲属证书。10月20日,陈先生的公证程序完成,继承的存款也从银行提取。
此外,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惠州市已要求惠阳区进一步优化有关处理程序。为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公安户籍数据的安全,同类事项由区公证处处理。区公安分局和区公安分局颁发亲属证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接下来,惠州市将从全市推论,梳理和调查类似的问题,并敦促对这些问题进行彻底纠正。
基层部门缺乏服务意识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清理认证项目的通知》,要求取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认证项目,并随意转移行政检查义务的行为。对公众和企业的代理机构应及时纠正。“举证”,“循环证明”,甚至“奇妙的证明”不仅惹恼了群众,还惹恼了企业。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清理各种证据,使群众和企业不再为不必要的事情办事。
检查组认为,陈先生遇到的“循环证明”不是偶然因素。这是因为基层有关部门积极服务意识差,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所有部门都首先想到了规避自身的情况。他们都在逃避自己的责任,互相推卸,使群众无处可去,使群众陷入“循环证明”的僵局,导致了要证明“我的父亲就是我的父亲”事情发生。因此,各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促进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信息孤岛”,从根本上杜绝“奇葩”认证,循环认证,反复认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