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以来,我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贯彻落实民法典与审判执行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真正运用民法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01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大局
我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贴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审判执行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找准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结合点,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结合上级法院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部署安排,立足我院实际,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惠阳区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24条措施》,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了24条措施,全面助力惠阳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同时,加强涉民营企业纠纷案件审理,审结企业间投资、股权转让等纠纷23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02
加大涉民生案件审理力度
我院切实将纸面的民法典转化为生动的审判实践,妥善审理赡养、住房、消费、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件,充分发挥民法典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功能,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不断提高家事审判工作水平。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持续,我院民事审判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