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很后悔,都怪自己罔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才会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惠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原厂长李某明在法庭陈述时,悔罪之情溢于言表。
年6月29日,惠阳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区纪委监委干部、区国资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区肉类联合厂干部职工共3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直击心灵“敲警钟”。
李某明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被告人发自内心地忏悔和发人深省的犯罪事实,让旁听人员无不深受触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现场旁听庭审带来的心灵震撼和思想冲击更为强烈。看到曾经的“身边人”如今作为被告人接受法律审判,心里很复杂,在惋惜痛心的同时也给自己敲响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决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惠阳法院充分利用现场庭审这一生动直观的“警示课堂”,让企业干部职工亲身感悟违纪违法教训之惨痛,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控能力。下一步,惠阳法院将以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威慑力。
来源/惠阳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惠阳法院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