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0/6),惠阳区淡水龙林雅苑二期的准业主们聚集在营销中心,要求开发商回答他们的疑惑,并对逾期半年还不交楼作出解释。但开发商的回应让他们非常失望。
龙林雅苑位于惠阳区淡水,分三期开发。龙林雅苑二期计划建设7栋房子,由于受高压电路影响,目前只建好了五栋,涉及交楼的近户。6月10号上午,龙林雅苑二期的30多位购房者,再次聚集在营销中心,要求开发商公布逾期交楼的真实原因。
田女士:买房合同是年的12月31号交房,现在逾期半年,开发商从来没有给我们任何交代,要我们看就是开发商耍赖皮。
记者注意到,购房人之所以觉得开发商耍赖皮,是源于营销中心外的《延期交楼公告》,这份《公告》显示:因台风“山竹”和雨水天气繁多等导致尚未交楼。对此购房者认为把逾期交楼的原因归结为天气,没说服力。
此外,让购房者不满的还有,协议约定,开放商逾期交楼90天内,需按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超过90天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全部房款;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样需按日支付违约金。可记者也注意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有这样一个约定,交楼时间为基准交楼时间,因不可预测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气象原因、政府原因、政策原因等),而导致逾期交付不超过90天的,双方表示理解,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不过购房者表示,现在逾期交楼肯定超过半年了,开发商却打算把90天时间作为免责期,免除承担违约责任,这肯定不合理。
田女士:众所周知台风山竹只有三天,这个山竹三天,他要搞90天的谅解期你答应吗,我们不答应,从年的元月一号到现在,一直到他交房都是赔偿时间,这之间没有什么谅解期。
购房人还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售楼时的户型图,以及售楼时的沙盘图片和视频,里面都明确标注了小区里泳池的位置。而如今,在即将交楼的现场和新沙盘中,并没有泳池的位置。对此,大家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
记者找到龙林雅苑二期销售方,但对方拒绝接受正面采访。从惠州市龙林雅苑房地产公司的一份回复中看到,他们坚持认定导致逾期交楼为天气原因。对业主要求退房的要求需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而对在小区建设泳池的问题,则认为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也不存在额外增加房款行为。
针对上述争议问题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认为,开发商不能单方认定是天气原因导致交房延期。
律师赵国通:开发商的这种说法并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这个可以由气象部门作出相应的认定,台风所造成的开发商不能开工的时间的长短,或者委托第三方相关机构进行认定。
而且对于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逾期交付不超过90天的,双方表示理解,不视为出卖人违约”这一条,律师认为,90天时间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免责期限
律师赵国通:双方的合同约定是90天,超过90天的部分就明显视为违约,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时间的长短可以依法予以扣除”。
而对开发商之前宣传在小区内建设泳池,现在泳池又没有建设的问题,律师建议业主可以到工商广告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律师赵国通:广告宣传册,户外广告等方式对外做的宣传,属于要约,既然是要约,就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的话,业主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履行建游泳场,或者其他娱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