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检察专题教育面对面释法答疑纾困解难带

近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区司信局针对涉民企社矫人员制定《关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意见》内容落地生效,支持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近日,惠阳区检察院联合区司信局下沉新圩、淡水司法所,召开涉民企社矫人员专题教育会,解读《意见》内容,现场答疑释法。

检察人员向涉民企社矫人员介绍了《意见》制定的背景及目的,传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司法理念,强调外出纪律要求及监督管理规定。何种情形可以申请外出,如何审批,怎样销假,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紧急情况下需要外出怎么申请……。专题教育会现场,不少涉民企社矫人员提出困惑,检察人员均耐心细致逐一解答。

涉民企社矫人员纷纷认可《意见》内容,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与区司信局出台政策带来便利,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外出不可避免,《意见》的制定放宽了外出要求,简化了审批程序,为企业生产经营送来一场“及时雨”,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困难。涉民企社矫人员均表示,会用好外出机会,严格遵守外出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司法所管理工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惠阳区检察院通过走近涉民企社矫对象,面对面释法并倾听意见,积极回应其现实需求纾困解难,促进惠企措施推行,有效保证涉民企社矫人员因生产经营要求“出得去”,社矫机关对外出涉民企社矫人员“管得住”。

惠阳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润心社矫”品牌建设,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推出更多“润心”法律服务,助力提升社矫工作质效。

来源:惠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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