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从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对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直属行政单位及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检查了解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的情况,了解改进作风和“四风”方面问题的情况,了解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推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具体巡察以下方面内容:
一是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二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情况;三是党建工作情况;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五是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六是选人用人情况;七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联系信箱,开通值班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