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惠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指南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年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年惠城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指引如下:一
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惠州市外中国大陆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市直民办学校的:在年9月日至年8月3日期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办理居住证件时间和在惠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均满5个月。2.申请入读惠城区民办学校的:在年9月日至年8月3日期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办理居住证件时间和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均满5个月。(二)惠城区外、惠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年9月日至年8月3日期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5个月。(三)惠城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户籍资料登记。(四)港澳台户籍和外国户籍适龄儿童: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登记;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统一登记后,由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审核。二
申请办法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网上信息采集”--“网上填报志愿”--“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申请流程(以下时间为大致时间,以最终公布文件为准).网上信息采集()4月27日至5月5日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称“申请人”)